(1)艾滋病、梅毒、乙肝孕早期檢測率分別≥70%(3 個指標);
(2)艾滋病、梅毒感染孕產婦配偶/性伴檢測率分別≥85%(2個指標);
(3)艾滋病暴露兒童早期診斷檢測率≥95%;
(4)艾滋病暴露兒童18月齡抗體檢測率≥95%;
(5)梅毒孕產婦充分治療率≥90%;
(6)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種率≥95%;
(7)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高暴露風險兒童接受綜合干預服務后血清學檢測率≥90%;
(8)高母嬰傳播風險乙肝感染孕產婦抗病毒治療率≥90%。
指標達到消除標準的條件為:13個主要指標中3個結果指標連續(xù)1年達標、10個過程指標連續(xù)2年達標,11個參考指標較前有明顯提高。